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资质许可、资质换证复查)
一、受理依据: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
2、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交通部文件 交质监发[2004]639号)
3、关于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质监字[2005]378号)
4、《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的通知》(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质监字[2007]246号)
5、《企业申请资质应填写“业绩汇总表”的说明》(交通部质监总站网上通知)
二、携带材料:
(一)资质许可的申请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3、验资报告;
4、企业章程和制度;
5、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6、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或者其他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7、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
8、“监理企业业绩汇总表”和“监理个人业绩汇总表”。
注: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应通过上海公路质监站在部交通部质监总站网站(http://zjz.moc.gov.cn)开设户名(已有户名的可不新开户)并进行网上登录,质监站对登录的内容进行检查,并出具符合性核查通过证明。 “业绩汇总表”与纸质申请资料、网站数据库登记资料应确保一致性。
申请材料分为两册,第一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第二册为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申请材料用纸规格为A4纸。
(二)资质换证复查的申请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复查表》(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章程和制度;
4、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
5、近4年的项目监理评定书(复印件)。
注:申请资质换证复查的企业,应在《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应将相关内容及相应监理人员业绩应录入交通部质监总站指定数据库,上海公路质监站对登录的内容进行检查,并出具符合性核查通过证明。
申请材料分为两册,第一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第二册为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申请材料用纸规格为A4纸。
三、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材料完整齐备、手续齐全、字迹清晰;
2、网上登录符合性核查通过证明。
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受理时限:
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领取文件:
1、公路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
七、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