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审批(初审)

一、受理依据:
1、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1995】1235号)
2、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设字【1996】039号)

二、携带材料:

1、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
2、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报名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

三、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核对相关表格数据是否正确;

四、办理时限:

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

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

六、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