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7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三违”造成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危险之源。 《刑法》第134条规定: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早位的职工,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