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建筑工地农民工维权专管员工作制度

  黄浦区建筑工地农民工维权专管员 工作制度为了贯彻执行中央乃至本市有关农民工维权的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规,更好地为本区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兄弟维权,其各项工作能够规范化、制度化,为创建“和谐工地”作出贡献,经研究决定:在本区建筑工地建立民工维权专管员网络,并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设立农民工维权专管员范围:
  1、设立农民工维权专管员范围:本区所有在建和新开工的土建工地以及工程量在1千万元以上的装饰装潢工地,都必须由总包单位设立一名农民工维权专管员(以下简称专管员),专司所在工地的民工维权工作。名单和呼机报本站综合执法查处室。

  2、凡本区在建或新开工的l千万元以下的装饰、装潢工地,必须由总承包项目部设立一名民工维权兼职专管员,负责民工维权工作,兼职专管员名单报本站综合执法查处室备案。

  二、专管员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并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维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类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关于农民工维权的各有关政策精神。

   2、建立健全所在工地关于农民工维权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3、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由本站综合执法查处室召开的民工维权工作例会。

   4、及时完成区建筑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农民工维权的工作指标和任务。

   5、按月及时向本站报送各项维权工作月报o

   6、协助项目经理解决所在工地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解决不了时,及时向本站报告。

  7、督促和完善所在工地包括分包单位的用工合同签订。负责督促所在工地务工人员信息卡的使用。发现严重问题,有权直接向本站综合执法查处室汇报。

  8、负责督促所在工地农民工的健康体检和建立工资卡的工作。

  9、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所在工地农民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工作。

  10、及时向综合执法查处室通报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动向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的新动态。

  11、本制度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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