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安质监[2009]第104号
2009年墙体材料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为了巩固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限制生产使用粘土多孔砖的长效管理,推动新型墙体材料良性发展,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满足建筑设计要求和建设工程使用安全,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简称市安质监总站)于2009年6月25日——7月30日,组织开展了2009年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质量行为和产品实物质量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本次专项检查由市安质监总站组织实施,在企业自查基础上随机抽取20家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 1、禁止生产烧结粘土普通砖(俗称实心砖)、限制生产烧结粘土多孔砖(俗称多孔砖)执行情况;烧结砖产品合格证使用情况;产品标识执行情况。2、砌块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及产品标准执行状况;原材料进场验收、复试记录;质量证明书使用情况;产品标识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台帐资料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共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14份。这次检查共抽检19批墙体材料(其中加气混凝土砌块4批、灰砂砖3批、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多孔砖12批),经检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混凝土多孔砖各有1批不合格,检测合格率为89.47%。
二、检查情况基本评价
本次专项检查结果显示,在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严格管理,各有关方面的大力配合下,本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管理、技术水平有所提升,对相关规范、标准以及管理制度执行能力有所提高,个别企业还有了长足的进步,生产过程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由于企业间生产工艺、设施条件和质量意识存在一定差距,所以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能力差别较大。部分企业技术力量匮乏,内部质量管理基础薄弱,产品质量欠稳定。违规生产烧结普通砖现象依然存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禁限底线被不断冲撞
禁止生产烧结普通砖、限制生产烧结多孔砖的规定仍受到挑衅,违规生产实心砖、超量生产多孔砖的现象依然存在。这次检查5家烧结砖生产企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生产实心砖行为,其中4家被当场查获成品,1家被查到有少量砖坯,违禁比例几乎达到100%。这些企业有的在去年市建材办组织的“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专项检查”中曾受到行政处罚,但是并没有落实整改通知书,如上海市金山区廊下砖瓦厂去年被查到有二卡车实心砖成品、25万左右的砖坯,这次被查到实心砖50万块、砖坯30万块;上海市松江县叶榭砖瓦厂去年被查到8万块成品、5万块砖坯,这次被查到实心砖1万块、砖坯100万块,奉贤县青村砖瓦厂去年被查到2.5万块成品、4万块砖坯,这次仍被查到实心砖1.5万块左右、砖坯1万多块,数量十分惊人。此外如上海市川沙砖瓦厂刚被区主管部门处罚,仍继续违规生产实心砖,生产现场堆放6万余块的成品砖,禁限底线被不断被撕破,法律法规不断受到挑衅。
2、有章不循已成行业发展障碍
⑴ 质量检测开展不正常
经检查,能正常开展质量检测的只有6家,占被查企业的30%,有14家没有开展原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测,详见表一。
企业检测设备配备和开展情况表一 |
企业性质 |
有检测设备 |
未配备检测设备 (家) |
合计(家)
|
检测正常(家)
|
检测不正常(家) |
未开展检测(家)
|
烧结砖 |
—— |
—— |
—— |
5 |
5 |
空心砌块 |
4 |
—— |
—— |
5 |
9 |
灰砂砖 |
—— |
—— |
1 |
2 |
3 |
加气砌块 |
2 |
1 |
—— |
—— |
3 |
合计 |
6 |
1 |
1 |
12 |
20 |
占被查企业(%) |
30 |
5 |
5 |
60 |
100 |
表一可见未配置检测设备的企业占被查企业数的65%,显然这些企业开具的质量指标都是虚的,根本无法证明产品的真实质量。如上海加家红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没有检测设施,也没有按要求对水泥等原材料进行送样检测,调查时企业负责人承认产品质量证明书上数据是随便填写的。又如石灰的CaO含量与灰砂砖质量有着直接关联,并会最终影响产品的质量,但是被查的3家灰砂砖生产企业都没有对石灰进行检验把关。如上海奉阳新型建筑材料厂、上海地庆建材厂未配备检测设备,上海雄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虽然建有试验室,却没有开展检测,这些企业没有对原材料(如砂含水率、石灰的CaO含量)进行检测;也没有对出厂产品进行检测,生产灰砂砖质量控制成盲区。
⑵ 生产管理要求执行差
提出建立原材料进厂、生产、销售等台帐,目的是有利于质量控制和分析追溯,市安质监总站多年来强调台帐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目前实际执行情况依然很差,这次检查有13家企业未建立台帐,占被查企业的65%,其中烧结砖企业最差,详见表二。
台帐管理执行情况汇总表二 |
企业性质 |
台帐建立情况 |
无台帐
(家) |
台帐记录正常 |
台帐不完善 |
无台帐 |
烧结砖厂 |
|
|
5 |
5 |
空心砌块厂 |
2 |
2 |
5 |
9 |
灰砂砖厂 |
|
1 |
2 |
3 |
加气砌块厂 |
2 |
|
1 |
3 |
合计 |
4 |
3 |
13 |
20 |
占被查企业(%) |
20 |
15 |
65 |
|
各类台帐具体执行情况详见表三。
各类台帐记录情况分析表三 |
企业性质 |
台帐记录情况 |
无台帐
(家) |
原材料 |
生产 |
销售 |
正常 |
不正常 |
无台帐 |
正常 |
不正常 |
无台帐 |
正常 |
不正常 |
无台帐 |
烧结砖厂 |
|
|
5 |
|
|
5 |
|
|
5 |
5 |
空心砌块厂 |
4 |
|
5 |
3 |
|
6 |
2 |
1 |
6 |
5 |
灰砂砖厂 |
|
|
3 |
|
|
3 |
1 |
|
2 |
2 |
加气砌块厂 |
2 |
|
1 |
2 |
|
1 |
2 |
|
1 |
1 |
合计 |
6 |
|
14 |
5 |
|
15 |
5 |
1 |
14 |
13 |
占被查企业(%) |
30 |
|
70 |
25 |
|
75 |
25 |
5 |
70 |
65 |
在7家有台帐的企业中,只有上海楼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上海林立建筑混凝土材料有限公司、上海良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内部管理运行正常,各类台帐资料齐全。还有1家混凝土砌块企业各方面都不错,三本台帐齐全、记录也比较正常,但是检查发现7月份生产台帐有数日产品强度等级没有填写,检查组当场开出整改单。烧结砖企业和混凝土空心砌块企业各有5家无台帐,占13家无台帐企业的76.92%,一些企业生产的品种、销售的数量全凭负责人一张嘴。如检查人员在上海舟润实业有限公司欲了解当天的生产情况,生产、技术、质量负责人都不能清晰地回答,堆场上的成品生产日期和强度等级半天没有弄清楚,还也是等企业负责人到场后才确定为B06 A3.5级,该产品经抽检抗压强度只有3.3MPa,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又如检查人员在奉贤区某厂了解2009年生产情况,记账的会计却要问企业负责人。检查反馈的信息表明,此类问题在行业内具有普遍性,建立和规范台帐已刻不容缓。
⑶ 质保书规范尚待时日
由市建行业协会统一印制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市场质量秩序起到相当明显的作用,但是由于各方利益的博弈,关键是整体的质量意识淡薄,一些生产企业对客户采取妥协,工地名称、数量、日期等重要信息空缺,或干脆将空白的质保书交经销商或用户,给无备案证明的产品混入市场提供台阶,没有达到统一、规范的目的,随心所欲弊病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如有的企业出具的质保书数量小写、无使用单位名称、无供货日期;有的质保书中抗压强度实测值随意填写,同一批产品会有2个强度等级;有的企业质保书没有存根,产品销售全凭企业自述。在9家比较规范使用质保书的企业中,有的存在问题依然不少,规范质保书尚需各方配合、协同努力。
3、生产过程管理形同虚设
根据检查情况分析,被查20家企业在试验室建立、生产控制、原材料和产品检测、以及产品养护等生产过程管理总体比较差,详见表四。
被查企业生产过程管理实施情况表一 |
企业性质 |
原材料检测(家) |
生产控制记录(家) |
产品养护(家)
|
成品检测(家)
|
试验室(家)
|
正常 |
无 |
有 |
无 |
正常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烧结砖 |
|
5 |
|
5 |
|
5 |
|
5 |
|
5 |
空心砌块 |
4 |
5 |
4 |
5 |
4 |
5 |
3 |
6 |
4 |
5 |
灰砂砖 |
|
3 |
1 |
2 |
|
3 |
|
3 |
1 |
2 |
加气砌块 |
3 |
|
2 |
1 |
2 |
1 |
2 |
1 |
3 |
|
合计 |
7 |
13 |
7 |
13 |
6 |
14 |
5 |
15 |
8 |
12 |
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普遍存在质量管理缺位,造成过程控制形同虚设,生产凭经验、质量靠运气的作坊式管理模式,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如上海奉阳新型建筑材料厂生产时原材料配合比秤量无控制,蒸压釜养护无记录。上海浦新砌块厂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均由车间承包人负责,生产的产品无养护记录。又如上海雄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台蒸压釜的压力表均坏照样生产,还辩解只要控制锅炉压力也可以的。上海闵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无人下达生产指令、强度等级;配合比无秤量控制要求,生产的产品经现场抽检强度不合格。有多家厂将刚出釜冒着热气的产品被直接堆放在泥浆塘里,上面还淋着雨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有的混凝土砌块产品仅自然养护2天、且未经检测便出厂。
4、产品标识凸现管理不足
为了严格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早在1999年市建材办就发文规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必须有产品标识,以有效地防止强度等级混淆,但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至今几乎都没有执行,由于缺少标识不能确定产品强度等级,让等级随意变更留有空间,如产品提高等级发货销售、降低等级送样检测,加上不规范的质保书,给日常监督管理带来麻烦。在这次专项检查生产企业抽样,上报的样品强度等级都是最低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是5.0级,蒸压加气砌块是B06 3.5级,灰砂砖是10级,与出厂销售的产品等级是否一样值得怀疑,特别当没有台帐可查询时,产生的混淆销售可能性更大,其后果业将更严重。查2008-2009年三次建材质量专项整治抽检结果,新型墙体材料不合格率间接证明,确实存在着低等级冒充高等级成品的可能,应引起各有关部门的关注。
5、堆场条件亟待改进
众所周知,墙体材料生产对堆场有要求,如烧结砖厂粘土要有一定的陈化期,新鲜的、含水率过大会影响产品质量;灰砂砖使用的原料石灰是气硬性材料,不宜长期浸泡在水中,尤其是刚出釜的产品更不宜出于饱和水环境中;混凝土砌块需要一定的养护期,过早搬动使用都会导致产品质量下降。这次检查发现企业对堆场条件不够重视,20家企业中除1家建有比较规范的成品库外,因陋就简是整个行业的真实写照,企业疏于场地建设维护,普遍存在排水、防雨措施不到位,场地积水严重,堆场面积与生产能力不匹配、应引导企业尽早落实整改。
6、教育培训迫在眉睫
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对产品标准理解不透,部分检验人员业务不够熟练,有的操作人员还没有取得上岗证,试验员检测能力急待提高,不少尚未建立试验室的需要操作人员,因此要加快对检测人员教育培训。
四、检查结果
1、对企业内部管理运行正常,质量行为规范,产品质量动态抽检全部合格的上海楼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记入企业质量诚信档案优良记录(见附件一)
2、对企业管理混乱,质量行为不规范或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上海奉阳新型建筑材料厂等6家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质量诚信档案不良记录。(见附件二)
3、对违反国家及上海市法律法规、规章的上海市金山区廊下砖瓦厂等5家企业拟上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见附件三)。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县)质监站应将辖区内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加强对生产实心砖的查禁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力度,并加强与市总站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
2、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要加强成品场地建设,做好排水系统改造,积极创造条件增加防雨设施。
3、成品堆场必须悬挂标识产品规格、等级、数量、生产日期的吊牌,成品外表必须涂刷规定的强度等级标识。
4、市安质监总站将会同市建材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要求,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要严格企业管理,完善生产过程控制,切实加强对的原材料、生产、销售台帐的监督管理,规范填写质保书,防止空白质保书流入市场。
5、逐步将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试验室纳入检测行业协会管理,按内部试验室管理要求进行考核。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一:
给予全市通报表扬的企业名单
1、上海楼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质量行为规范、产品抽检合格)
2、上海林立建筑混凝土材料有限公司(质量行为规范、产品抽检合格)
附件二:
给予全市通报批评的企业名单
1、上海闵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产品抽检不合格、原材料未复试、计量无控制、生产无强度等级指令)
2、上海舟润实业有限公司
(产品抽检不合格、原材料复试不足、无台帐、产品无生产日期、强度等级标识)
3、上海奉阳新型建筑材料厂
(生产无配合比、产品未检测、产品无生产日期、强度等级标识)
4、上海加家红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原材料未复试、产品未检测、产品无生产日期、强度等级标识)
5、上海凯岑建材有限公司
(原材料未复试、产品未检测、产品无生产日期、强度等级标识、产品出厂无记录)
6、上海雄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原材料未复试、产品未检测、产品无生产日期、强度等级标识)
附件三: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生产企业名单
1、上海市金山区廊下砖瓦厂(违规生产烧结粘土普通砖)
2、上海市松江县叶榭砖瓦厂(违规生产烧结粘土普通砖)
3、上海市川沙砖瓦厂(违规生产烧结粘土普通砖)
4、上海市奉贤县青村砖瓦厂(违规生产烧结粘土普通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