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数办〔2009〕3号

关于开展迎世博城市网格化管理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联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迎世博600天行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联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案件的发现、立案、派遣、核查、结案等工作。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组织全市安全质量监督系统对网格化管理立案案件的处置、反馈等工作。市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负责联动网络的建设、维护以及平台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

  城市网格化管理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联动案件处置,采取属地化处置原则。区(县)网格化管理中心,负责对网格化管理覆盖区域内建设工程外部可视范围巡查。区(县)安质监站作为联动处置单位,负责接受网格化管理中心移送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案件,并根据网格化管理处置流程,处置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案件。

  二、联动范围

  全市各区(县)网格化管理覆盖区域内,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监督手续的房屋建设工程外部可视范围内的文明施工案件。

  三、联动内容和标准

  网格监督员对建设工程外部可视范围内的门、墙、网、尘、周边环境等内容进行巡查,具体标准见《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联动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检查标准”,附件一)。

  四、联动工作流程(流程图见附件二)

  (一)区(县)网格化管理中心网格监督员,在网格化管理区域内巡查发现建设工程有附件一中所列文明施工案件的,采取拍照、录音等方式进行取证,通过网络上报至网格化管理中心。

  (二)区(县)网格化管理中心,对网格监督员上报案件按检查标准进行甄别,符合标准的予以立案,并通过网络移送至所在区(县)安质监站。

  (三)区(县)安质监站接到案件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置;处置完毕后,通过网络将处置情况反馈区(县)网格化管理中心。

  (四)区(县)网格化管理中心组织网格监督员,对整改回复工地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结案。核查不合格则反馈区(县)安质监站继续处置流程,直至网格监督员核查合格。

  五、处置时限

  (一)各区(县)安质监站接到网格化管理中心移送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案件后,应在30 分钟内通知工程建设方。

  (二)工程建设方自接到监督站整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进行整改。如确需采取工程性辅助措施进行整改的,应在3天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回复反馈至监督站。

  (三)工程性整改时间确需延长的,可由工程建设方提出申请,经监督站和网格化管理中心批准后,整改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周。

  六、考核办法

  (一)市安质监总站,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迎世博专项整治方案》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迎世博文明施工整治标准(暂行)》,负责组织、指导、推动、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通过市级平台和日常专项巡查,监控、考核各区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案件的立案、处置情况,考核结果定期上网公示。

  (二)市安质监总站会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区(县)网格化管理中心、区(县)安质监站的联动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定期全市通报。

  (三)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整治,以每个工地进行“环保便民”达标挂牌为标志,工程受监站负责推进受监项目整改达标和日常保持工作,区(县)文明施工整治办(安质监站)负责发牌及网格化巡查处置工作。

  附件1: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联动检查标准

  附件2: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联动工作流程图

  联系人:

  李阳,市建设交通委城市环境处,23113215

  孙进,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54614788-6139

  黄韶晔,市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54524500-1512

 

上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