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安质监[2009]第137号

关于2009年全市建筑节能材料 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节能材料市场秩序,引导建立扬优治劣的诚信机制,切实提高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确保本市建筑节能工程安全质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09年8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2009年建筑节能材料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概况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了17个建筑节能施工项目。其中,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8个,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5个,挤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2个,无机保温系统1个,幕墙(内置保温)系统2个。专项检查的重点是:1、建筑节能材料包装及标识情况;2、建筑节能材料的质量复试情况;3、《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备案证明使用现场核验单》上标注的部品件是否经市建材行业协会备案登记、是否由系统供应单位统一供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共签发了5张建设工程执法检查整改通知单。

  二、 检查情况基本评价

  目前,本市共有178家建筑节能系统供应单位(分三批)申领了《备案证明》(其中本市企业119家,外地企业59家),有91家企业所生产的节能材料部品件进行了备案登记。本次检查显示,本市施工现场建筑节能系统(材料)的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进步明显,建筑节能材料的复试批次和合格率有所提高,建筑节能工程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但仍有部分施工企业质量意识淡漠,只贪图眼前利益,在材料采购、使用等方面管理松懈,擅自分散采购节能保温系统组成材料及部品件;部分生产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包装和标识极不规范,为制假售假者创造了机会,上述不规范行为极有可能造成工程质量的隐患,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品包装标识混乱,质量隐患严重

  (1)大部分被查工地所使用的保温板外包装未按产品标准要求,标注板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可能导致未达到C级(B1级)要求的保温板被用于外墙内保温工程;有的保温板连最基本的塑料包装纸都没有,产品表观密度等关键质量指标未标注;部分外墙用XPS板的外包装上,未标明“外墙专用”字样,致使施工现场无法正确使用,存在质量隐患。
  (2)被查的大多数配件材料如玻纤网格布和塑料锚栓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如:未按要求在网格布中心的纸筒内壁印制企业名称及商标(能起到良好的防伪作用),半数以上的玻纤网格布上未印企业标识;在某工地发现由系统供应商昆山蓝胜建材有限公司采购、余姚市华特玻纤有限公司生产的耐碱玻纤网格布外包装上无任何标识。

  2、质量检测随心所欲、以次充好

  质量检测是产品验收的重要保障。但检查发现,在节能材料质量检测的取样、收样、标准等诸环节上都存在各种不规范现象,甚至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如:个别工程在保温浆料质量检测送样中,不按规定提供组成材料及材料配合比,而是“开小灶”自己成型养护试件送检,使检测结果缺乏真实性;再如,因担心所用玻纤网格布质量不符合检测要求,而擅自用160(g/m2)规格的网格布替代实际使用的130(g/m2)规格网格布送检;部分检测单位为承揽业务,对各种不规范的送样行为视而不见,如个别检测单位对施工单位送检的145(g/m2)规格网格布样品,在明知其使用于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该系统按要求应使用 ≥160(g/m2)的耐碱网格布)的情况下,仍收样检测,并且出具合格报告。
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工程不落实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质量检测要求,关键指标漏检、缺检。如柔性粘结剂和柔性勾缝剂的柔性指标压折比、横向变形等能真实反映产品的安全和抗渗性能,但施工单位不作复试。

  3、随意拼凑建筑节能系统,劣质材料混杂其中
  嘉定区金地格林风苑有3幢3层连排别墅,设计采用的是挤塑聚苯板(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面砖系统;另有4幢小高层住宅,设计采用的是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面砖系统。施工单位上海中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材料采购过程中,购买无证、无标识产品自行组合,并且挤塑聚苯板的粘贴面和护面砂浆抹灰面在施工前未按设计要求涂刷界面处理剂,工程质量令人担忧。

  4、质量保证资料验证不规范
  检查发现,目前仅有近50%的企业使用统一版本的质量保证书;有半数以上的施工单位不能当场提供系统型式检验报告;有30%的工地,生产单位未能及时提供节能系统《备案防伪验证单》;有40%的工地,节能材料台帐记录或无或不够齐全。节能材料的复试及复试报告的领取不够及时,仍存在送检批次不足和检测项目漏项等情况。

  四、违法违规情况

  检查中发现上海中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有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情况(详见附件),我站将此情况记入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记录。

  五、工作要求

  1、建筑节能系统及相关部品件生产企业应树立诚信经营的观念,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重视产品包装和标识、强化产品出厂检验,自觉使用规范统一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和《诚信手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流入建筑市场。
节能保温系统的组成材料及部品件应全部由系统供应商组织或生产,并由其对所供应的建筑节能材料(系统)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建立合格供应商机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经本市备案的建筑节能材料(系统),获取该系统防伪打印的备案验证单。自2009年10月20日起,未申领《备案证明》的建筑节能备案系统、未经备案登记的部品件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分散采购节能保温系统的组成材料及部品件。

  3、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进货验收管理,严格按要求,对建筑节能系统及相关部品件进行质量检测。对于建筑节能材料的取样送检,应由施工总包单位的取样员和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完成,检测不合格报告只允许由见证人员持证签收领取。监理单位可依托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的网站,通过输入报告编号和防伪校验码,对检测报告的真伪及检测结果进行确认。

  4、节能材料检测机构要认真贯彻《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自觉使用“材料检测管理软件”及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材料检测报告专用防伪打印纸。

  5、各区(县)质量监督站应重视建筑节能系统及相关部品件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统一格式产品质量保证书(一式两联或三联、无碳复写、数量为大写)的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建筑节能系统及相关部品件的《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和《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相关行业协会应加强对取样人员、见证人员的教育培训。对于不履行自身职责的相关人员,将追究责任,直至取消相关证书。

  附件:本次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况通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本次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况通报

违法违规情况

责任人

违法违规情况

上海中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擅自采购使用非节能保温系统材料

昆山蓝胜建材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不规范、出厂产品标识不清

余姚市华特玻纤有限公司

网格布产品表面上无任何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