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交[2009]1634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建设机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87-2009,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原《市政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DGJ08-87-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建设机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