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启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执业资格专用章”的通知

沪建交〔2010〕19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建设工程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现启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执业资格专用章”,该印章在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等申报材料和证书中使用。

  印章样式。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