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安质监[2010]31号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0年3月20日,本市建设工程先后发生3起安全事故,死亡4人,伤3人,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有的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根据2010年世博会即将来临,建设工程大干快上的现状,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安全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统筹兼顾,在保证、保障世博会顺利举办的同时,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1、建立问题发现机制。根据世博会召开期间对禁止、限制区域相应的管理要求,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要求,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严格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部位的反复查,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
2、落实跟踪负责机制。施工企业要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落实专人跟踪负责整改。要加强事先策划,尤其是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预控,对确有难度的,应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指导或论证。要加强现场监测监护,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跟踪。
3、加强假日值守机制。各工地项目部要切实加强假日期间的值班,项目部主要领导应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假日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证应急抢险救险的人员、物资和召之即来处置的有效机制落地。
4、强化整治改进机制。隐患整改必须按照“三定”原则进行,要做到发现隐患,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1、工地项目部。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本市所有工地应组织开展工地现场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组织开展一次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并于4月5日前将检查、整改及教育记录书面报受监监督站。
2、建设、施工及监理企业。即日起至4月5日,各建设、施工及监理企业应组织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小组,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检查及整改记录现场留存备查。
3、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对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的工地实施回访检查,对措施不落实的,应及时告知受监监督站。
各监督站应加强巡查、抽查频次,对受监范围内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的工地实施全覆盖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及时签发整改通知书或暂缓施工指令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思想高度重视,措施坚强有力,检查严密细致,整改严肃认真。
3月23日起,市安质监总站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禁止、限制区域的建设工程进行全数排查,对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的工地全数检查,对不落实检查、不落实措施、不落实整改等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大力度、严格查处
各监督站要加大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把违反法定建设程序、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查处的重点。对于不履行职责,不落实责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全面贯彻总站26号文件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迁就,该降低资质等级的降低资质等级,该吊销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该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罚款的罚款,该清出市场的清出市场,切实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