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安质监[2010]103号

关于印发《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记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交委《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沪建交【2009】1552号文),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为,实施对动态考核责任主体(工地、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记分,特制定《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记分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记分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