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
0701PD0071 |
标段号 |
|
||
招标人: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东大名路666号、塘沽路390号、陆家嘴西路51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10KV柴油发电机组专业供应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中心区Z3地块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项目类别: |
综合大楼 |
工程类别 |
10KV柴油发电机组 |
||
具体描述: |
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层数:121层 |
||||
工程总投资: |
工程总投资约148亿 |
||||
建安费用: |
约3400万元 |
||||
工程概(预)算: |
约148亿 |
||||
施工工期: |
约18个月 |
||||
其他说明: |
|
||||
招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1.投标人是10kv柴油发电机组的制造商或者是该投标货物的销售代理商。 1.1 若投标人为10kv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a)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 投标人注册资本或证明所具备的履约能力为3000万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c) 须具有IS09001-2008质量认证证书和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际认可的同等资质证明; d) 投标的10KV柴油发电机组具有相关的认证证书; e) 配套的电气高低压箱柜具有相关的安全认证或相关的产品检测告; f)中国境内承接过3个以上(含三个)项目 1.2若投标人是10kv柴油发电机组的销售代理商,则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a) 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1.1条中除b)以外的各项条款; b)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关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c) 投标人注册资本或证明所具备的履约能力为600万人民币以上(含600万)(或等值外币); d) 获得投标货物制造商就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而出具的正式授权书(中文),授权书须包括以下内容:(1)制造商的注册地;(2)拟提供货物的品牌;(3)货物原产地(附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人系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供应方;(5)制造商对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对拟提供的货物承担一切责任;(6)本授权书自制造商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持续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制造商不会单方面撤销授权;(7)本授权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授权书将作为日后合同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有地(市)级银行出具的愿意为投标人开具相当于中标合同金额10%履约保函和15%预付款保函的承诺书。 |
||||
其他条件: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获取招标档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51号309室 |
||||
获取招标档时间: |
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8 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周六、周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获取招标档 联系人: |
胡志同 |
联系电话 |
13901892618 |
||
传真: |
33831051 |
||||
获取招标档时需提供资料(如有): |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3、业绩证明材料。4、“资质要求”、“其他条件”中 所描述的其他资料。逾期不购买标书或携带资料审核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联系人:胡志同电话:13901892618 | ||||
备注: |
|||||
投标保证金: |
65万元 |
招标档工本费 |
500元 |
||
提交投标档截止时间: |
2012年3月13日上午09:00 |
||||
提交投标档地址: |
上海市塘沽路390号 |
||||
填报单位: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审定人: 经办人: 填表日期:2012年2月01日